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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星探”让人一夜成名 还是一夜贫穷?

2016-07-29 《法治天下》 CETV


无数80、90后的年轻人都曾经怀揣着一个明星梦,他们羡慕明星的光鲜亮丽,崇拜他们的优雅大方,喜欢他们的与众不同,幻想着有朝一日也成为明星,与心中偶像同台表演。一个个被星探发掘的故事打动着他们,一个个草根选秀成名激励着她们,成为明星变成了这一代人儿时就有的梦想。



的确,娱乐圈不少明星并不是科班出身,不少大牌和不少演技派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表演学习,其中不少人更是在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,在大街上被星探发现才走上进娱乐圈。他们红极一时,有的甚至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“恒星”,一直被大众喜爱着。


看看这些被星探发掘的明星中,是否有你喜爱的:



林青霞

林青霞16岁的时候在台北西门町逛街被星探发现,出演了电影《窗外》的女主江雁容,林青霞也凭借这部电影迅速走红,一发不可收拾,成为当时影坛的最受瞩目的新星,而现在已成为绝对的巨星!

张曼玉

星探赵润勤回忆说,作为星探他最的大惊喜就是发现了张曼玉。那时候公司正为一个汽水广告的女主人选迟迟定不下来而焦头烂额,赵润勤甚至一度被老板下了最后通牒,再找不到人就滚蛋。当时赵已经是香港最牛掰的“广告星探”之一了,为了不自砸招牌,亲自在街头蹲点,终于等来了和母亲逛街的张曼玉!那时候的张曼玉简直清新可人,赵上前就问张母可否找你女儿拍广告,张母奈不过赵的诚意和张曼玉的撒娇,最后同意了!也成就了一位华语影坛绝对的超级巨星。

高圆圆

因拍摄“清嘴”含片广告一举成名的清纯女孩高圆圆就是星探发掘的。一天她正在肯德基聚精会神地啃着鸡腿时,一双眼睛盯准了她,高圆圆的人生自此有了另一番风景。

梁咏琪

15岁的梁咏琪就被星探发现,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进入演艺圈,直到与刘德华合作了那部非常有名的电影《烈火战车》才被大家熟知,随后片约不断,唱片也出了金曲也是不少,现在已经当了妈妈,但依旧是很多男生的心中女神!

鹿晗

鹿晗在韩国读书时,在明洞逛街的时候被韩国SM娱乐公司的星探发现,2010年的时候签约成为练习生,随即时艰苦的练习,出道,变成当红辣子鸡!

林志颖

不老男神林志颖15岁的时候和同学在台北东区逛街四处瞎看的时候,被广告商发现,连拍三个广告,也是非常全乎,什么洗面奶啊,电脑啊,零食的广告,没想到就这三个广告就走红了,随即被唱片公司签下,不到一年时间就红遍了大江南北,人称“小旋风”!

被星探发掘的明星还有很多:金泰熙、宋智孝、关之琳、李嘉欣、林心如、阿Sa、安以轩、孙燕姿、吴奇隆、井柏然、吴尊、余文乐、阮经天......

这些璀璨的明星,竟然都是星探发掘的,让人们不禁幻想,有一天自己会不会被星探发现,走上和他们一样的明星之路。

现实哪有那么美好!

今天就为大家讲述一个美女被“星探”发掘的尴尬故事。


美女遇到星探,终于有机会可以成名。来到公司后,公司的负责人对她说了什么?她就签下了需要交费上万元的代理合同。在公司里,她认识了十几位兼职模特,她们又有着怎样的共同遭遇?她们的梦想之路最终为何变成诉讼之路?


何璐琳是杭州市一家公司的职员,身材高挑长得也十分漂亮。一天她在延安路上,就遇到了一个十分欣赏她的“星探”。“星探”赞美了何璐琳的美貌,并断定在他们公司的包装下她会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,并邀请何璐琳去他们公司看看,了解一下他们是如何“造星”的。何璐琳被“星探”说心动了,觉得可以去他们公司去看看,再做决定。


何璐琳被拉进公司之后,就有一位经理接待并告诉她,她的条件不错可以做模特,但是做模特之前要先建一个模特资料,也就是“模卡”。费用是1280元,外加100元化妆费,并且需要签订一份《模特资料拍摄协议》,想着为日后的成名,花点钱在所难免,何璐琳就答应了。


签订了《模特资料拍摄协议》之后,公司的经理紧接着就告诉何璐琳如果想要赚更多的钱,还要和公司签订一个《代理合同》,公司会负责培训和推广,最高期限是5年,合同为有偿合同,需要一次性付清25800元。最后何璐琳和对方商量之后,决定选择签约四年,代理合同的培训推广费是16800元。


但是签下这两份合同没多久,何璐琳隐隐的发觉有点不对劲。公司几乎没有再给何璐琳打电话,越来越焦急的何璐琳开始主动给“星探”公司打的电话。经过多次电话催问之后,公司才给她安排了活动,可参加活动挣来的800元钱,却被公司以她没交清培训推广费为由扣掉了。


何璐琳碰到了公司里的其他人签约模特,他们也觉得受骗了,其实根本就不是公司说的那样子,会经常有活动,可能就几个月叫你一次这样,都是这样子的情况,都觉得受骗了。于是,何璐琳和其他几位兼职模特决定去和公司理论,想撤销合同、返还所交费用,但是却被公司负责人以签订合同属双方自愿的理由搪塞过去。双方的谈判也就此失败!无奈之下,何璐琳与大家商议之后,各自分别将杭州嘉港宇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2016年4月6日,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,公开审理均为同一被告的十起案件,由两位法官各自承办5件,部分案件合并予以审理。


根据原告的叙述,他们都是在逛街时被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拉到公司里的,说其适合做模特,可以兼职,并承诺每月可以有几千元的收入。对此,被告公司却给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说法, 模特公司表示,是原告主动委托被告作为自己的形象推广人,而十个原告中,年龄最大的颜红,说她之前对模特行业根本不了解,怎么会去主动委托被告作为自己的形象推广人。


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点仍旧在不断升级,她们该怎么办?公司对她们说的话,是承诺还是欺骗?将公司诉至法院的信息,传遍全城,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,高压之下法官如何断案?是公司的欺骗,还是美女们的谎言!



本期法官  高 尚

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,助理审判员,辽宁大学法学硕士。



法官寄语


大多数人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,首先想到的是去行政机关投诉,但由于行政机关职能的局限,并没有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,    现在,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,诉讼的大门是敞开的,程序也是公开的,诉讼,是一种便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,   

但诉讼也有成本,诉讼更有风险。在诉讼过程中,有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,同判决一样,具有强制执行效力,是化解矛盾,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,也通常能够得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。


敬请收看  中国教育电视台 CETV-1

《法治天下》之《路遇“星探”》

7月29日19:30首播

7月30日12:00重播

给法官点赞啊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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